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传媒频道: 北京日报:规范未成年人节目 为孩子成长护航

传媒频道
传媒新闻 
北京日报:规范未成年人节目 为孩子成长护航
Apr 10th 2019, 00:00, by 韩雪

近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

此前一档亲子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创下了较高的收视率,由此引发了以未成年人为主角的综艺节目的大热。但随着亲子类节目的增多,为了收视率,有的节目逐渐偏离轨道,出现一些乱象,如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侵犯隐私权等儿童权益的现象。

不得不说,年少成名是把"双刃剑"。过早地进入娱乐圈、名利场,虽然孩子获得了名气、利益,但注定要失去一些儿童的天性和快乐时光。未成年人判断能力尚未成熟,极易受到舆论炒作的影响。此外,过度消费、包装、炒作童星的娱乐导向,也会影响一些家长的教育理念,盲目攀比,幻想一夜成名;或者让孩子过于频繁地参加各类才艺培训比赛,干扰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将未成年人节目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规定从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播出时长到节目比例规范,从禁止血腥暴力到注重隐私保护,从服饰表演、话题设置到广告代言等均进行规范,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告知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是对过度消费未成年人现象的矫正,也是为孩子们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教育无小事,全面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义务。规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正当其时,让此类节目的创作、制作和传播有规矩可循,更加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突出了教育引导功能和社会责任,从而促进未成年人节目的良性发展。

未成年人节目解决了"有法可依"后,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该规定设立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制度、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制度、休息提示制度、通知删除制度、公众监督举报制度等,明确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以及行业职责,建立健全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节目传播的法治秩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By using Blogtrottr, you agree to our policies, terms and conditions.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