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人民教育出版社 供图
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于1950年12月1日,是教育部所属的一家大型专业出版社。60多年来,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先后研究、编写、出版了11套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承担了国家统编三科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的编辑出版任务;累计出版各类出版物7万余种,发行量逾750亿册。人教版教科书除纸质图书以外,还有配套的电子音像资源和数字化资源,可以满足教学过程中的多样化需求。
2010年12月和2011年3月,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相继成立,人民教育出版社成为核心成员单位。
教科书是复杂的智力作品
2017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通知》发布,标志着国家教材委员会正式成立。国家教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指导和统筹全国教材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教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教材工作,审查国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制定,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国家规划教材。
改革开放40年来,教科书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以及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大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研究课程标准—策划全套教材的内容安排—确定全套教材的体例—组织编写—三审—试教试用—修改—送审—修改—出版稿—发稿—排版—三校—印制—发行。由此可见,从研究课程标准到出版具体的教材内容,需要经历漫长又复杂的创作过程。
教科书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汇编作品,即使是使用他人作品数量最多的语文教科书,也是复杂的智力作品,因为把课程标准所要求的生字、词汇、语法、古诗词、推荐阅读篇目等有机地编排到12册教科书中,并且要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体现教学规律,是需要大量智力劳动的,因此,教科书是智力创作,是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通过教科书这样一种出版物,可以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变化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与教科书相关的法律法规在40年中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于教科书的编写、出版、销售和使用影响巨大且深远。
全流程严格版权管理
教科书在编写过程中,要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人教社通过签约或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直接或委托集体管理组织向权利人付费。
教科书的编写同时产生教科书版权,教科书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
与教科书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包括:《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的规定、《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等。教科书使用作品从许可使用到法定许可,是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对于使用优秀作品编写教科书、提升教科书的内容品质,以及对于权利人作品的传播和保护,都起到了正面和积极的作用,是立足中国版权现状和教科书编写需求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法律制度。
教科书出版过程中也涉及大量版权问题,包括图片版权、版式设计版权等。以封面设计为例,对于人教社2012年现行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以及即将在2019年秋季开始使用的新高中教科书,人教社都请了著名画家设计封面,在版式设计上保持风格的一致。除此之外,教科书内文所使用的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有的请画家原创,有的通过图片库或其他渠道购买,对于通过上述途径无法得到的图片,则通过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付费。
人教社严格要求在编写出版流程中尊重知识产权,内部办公软件也实现了正版化。人教版教科书排版时主要使用方正和汉仪的字库,并使用Indesign等正版排版软件,使用正版校对软件。
鼓励使用的同时严防侵权
教科书作为享有版权的作品,有权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教科书编写、出版、制作、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学习资源等。多年来,人教社根据教学的需求,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授权编写出版与人教版教科书配套的各类教学资源,满足教学需求的同时实现人教版教科书的版权价值。
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术性使用,人教社希望使用者在使用人教版教科书进行学术研究时尊重教科书的版权,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中注明所引用教科书内容的出处及版次。另外,人教社还建议在中小学、大学和其他学术机构中加强版权教育,营造尊重版权的氛围。
人教版教科书使用广泛,由此产生的配套学习资源的市场非常大。2000年之前,教辅市场混乱,针对人教版教科书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2011年8月16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发布《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2012年2月11日,教育部、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4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2015年8月3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针对教辅市场的治理措施对于规范教辅的编写、出版、发行和使用等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基本使上述行为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治理成效显著。
但侵犯教科书版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教科书编写、出版、制作、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学习资源等现象并未消失,尤其在互联网环境下,还呈现出了新的变化。
对于人教社而言,版权维护也是重要的日常工作。人教社通过发函、投诉、协助行政执法、民事诉讼等手段维权。针对侵犯教科书版权的行为,人教社积极主动维权,考虑到人教社教科书合作伙伴众多以及人教社的行业影响力,人教社并不以诉讼作为主要的维权手段,而是在相关侵权行为已有法院判决的前提下,以和解为主,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或者有条件地将侵权主体转换为授权主体,既宣传、维护了版权,也尽量保持与同行出版单位的和平相处,共同建设守法的行业环境。
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包括销售盗版纸质教科书、销售盗版或侵权使用教科书制作的数字化产品等行为,人教社与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维权。此外,人教社还与中网(北京)版权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由其负责收集APP侵权的数据,之后根据情况确定线上或线下维权方式和内容。人教社也设置专人日常在一些销售教科书较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巡查,还根据用户举报或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维权。
我们相信,在政府强化治理、用户法律意识增强、平台主动防假治假、权利人积极维权的合力作用下,版权环境会得到极大的改善,教科书的版权会得到尊重,这样的结果也有利于让使用教科书的孩子们从小树立尊重版权的观念。
(作者系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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