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网络不该是违法广告的"后门" Apr 19th 2019, 00:00, by 崔文佳 以"发现美好""记录生活"为卖点的分享类APP颇为流行。但近来有媒体发现,所谓的"美好生活"暗藏猫腻。比如,大量烟草营销信息变着花样描述游走其中。这些"情怀软文"动辄把烟草跟爱情、友情挂钩,暗暗美化吸烟行为,提升着消费者对烟草品牌的认同度。 遭到曝光后,涉事APP第一时间下线了所有提及烟草的笔记软文,认错态度不可谓不积极。然而,众所周知,公开传播烟草广告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亦有相关条款。在网上大肆传播美化烟草信息,显然不是自行删帖、说句道歉就可以轻松免责的。 以更大视角看,网络平台的违法广告其实比比皆是,不仅仅是烟草广告,还集中在医疗广告、博彩广告等诸多领域,因为错误引导还造成了很多人财两失的悲剧。对这类违法广告,国家法律其实都划出了红线。然而,相较于对传统媒体严管重罚,高压之下违法广告不敢露头,对大量网络平台的监管可谓十分无力,大给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感。 客观地说,相较于传统媒体,网络平台上的信息浩如烟海,监管起来确实费时费力。尤其如今很多违法广告早已不是"平铺直叙",通篇下来可能难见一个"香烟""赌博"之类关键词。不好管是客观事实,但这不是不作为的理由。必须看到,不管违法广告以何种面目出现,它们最终都会落脚于传播平台。这就意味着,打击违法广告必须要用一把尺子,围绕所有类型平台发力,谁家地界发现,谁家担责埋单。不能一头紧、一头松,导致违法广告统统跑到了网上,不减反增、愈演愈烈。 说到底,狙击违法广告的关键在于监管部门能否动真碰硬。倘若只管传统媒体这些容易管的平台,对于网络平台等不好管的对象总是"慢半拍",甚至不曝光就看不见、不出事就不动真格,那么违法广告就不只是转移、更会壮大。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效力也不存在网上网下之别。应管尽管,管要严管,才能肃清违法广告的流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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