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

传媒频道: 南方日报:程序化广告须确保"一键关闭"

传媒频道
传媒新闻 
南方日报:程序化广告须确保"一键关闭"
Apr 12th 2019, 00:00, by 扶 青

  为什么有些APP特别"懂你"?为何在一个明明还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的网站上,会看到似曾相识的内容?用户个人信息是不是遭到了窃取?每隔一段时间,类似"隔屏有耳"的质疑就会充斥网络。有媒体指出,除了未经允许的窃听,以及个别平台的"数据共享","元凶"很可能是一种"程序化广告"的技术。

  所谓程序化广告是一种广告技术,利用统一的用户ID识别,对用户的浏览偏好进行收集和标记,实现跨APP平台营销。例如,用户想要购买一款手表,当他打开一个网页搜索,相当于向该网站的广告交易平台ADX(Ad Exchange)发出请求信息,然后ADX会将信息发送至负责精准投放广告的需求方平台,后者获知用户目前需求,从广告库里进行挑选并实现精准推送。通过这种技术,同一个企业体系内的不同APP可以实现数据共享,不同企业之间也能签订合作协议,共享用户画像大数据。

  大多数互联网平台都嵌入了程序化广告。然而某些平台号称"比你还懂你",就不能不让人有侵犯隐私的担忧。对此,许多平台强调,与广告主之间在传递用户需求时,会通过技术手段将用户信息进行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处理后的信息将无法被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这样的回应并不教人满意,因为在公众看来,这绝对不是该怎么处理用户信息的问题,而是平台有没有权力处理的问题。具体而言,在平台展示程序化广告之前,用户能不能拒绝个人信息被采集?即便被采集了,用户可不可以自主决定关闭程序化广告?

  从国际经验来看,关闭程序化广告是完全可行的。譬如在脸书中,开放了"广告偏好"的设置。用户不仅可以了解广告主目标与用户间有怎样的联系,而且能根据"你的兴趣""广告主""你的信息"等类别,选择关闭或开启与其相关的个性化广告推送。选择关闭之后,由于广告位还在那里,广告的数量不会减少,只是广告和用户的关联度小了。尽管如此,这对用户来说也意义非凡,因为他们得到了尊重,知情同意权得到了兑现。有鉴于此,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甚至规定,这应该是互联网企业的通行做法。

  但在我们这里,关闭程序化广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根据调查,只有极少几家互联网平台开放了关闭权限,大多数企业甚至没有这个意识,在隐私条款中都未能作说明。毫无疑问,这是不尊重个人信息权利的表现。这两天,《人民日报》报道了一则"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无法关闭"的新闻,展示的是同样的困惑:当我们关闭一个电视广告都如此困难,拿什么去关闭隐秘的程序化广告呢?显然,指望企业自律是靠不住的,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2月1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开征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草案)》意见,更具体地对程序化广告的展示进行规范,新增了"不得强迫收集个人信息的要求""个性化展示及退出""第三方接入点管理"等内容。这个思路当然是对的,但也要注意到这仅仅是一份推荐性标准。若要强有力地保护个人信息权利,还要靠更高位阶、更有效力的国家法律,因此,一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太有必要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回应称已列入立法规划,这是个好消息,我们再次呼吁并期待它早日出台。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By using Blogtrottr, you agree to our policies, terms and conditions.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