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未成年人节目应守护童心 Apr 5th 2019, 00:00, by 夏凡 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等等。 电视、网络节目都属大众传播,"音量"大、传播广,会对数量庞大的小观众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应该说,这种影响多是正面的,比如获取知识、价值引导、开阔眼界、休闲娱乐等等。当然也必须承认,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节目出现的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引人忧虑。因此,出台专门管理规定,回应需求、回应关切,很有必要。 从内容来看,《规定》考虑了未成年人节目、广告的方方面面,从着装、表演到话题设置等,进一步厘清边界,划定红线,什么不能做,一清二楚,哪些行为不合规,一目了然。这将发挥什么作用?最直接的是规范,去芜存菁,提升节目品质。更重要、更深层的则是警示、引领,让相关从业者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担责,对童真、对未成年人权益多一些敬畏。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规定》中一些条目其实在以往相关部门的规定、通知中已有涉及。但从以往执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对此,仍要在监管、把关上下功夫,着力抓落实、抠细节。比如完善播前审查机制,健全违规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鼓励家长监督,加大惩戒力度等,让不适宜甚至不健康的内容,离孩子更远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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