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媒体版权需抱团努力
"进入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后,传媒格局与传播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版权保护受到了信息浪潮的冲击。大量的互联网企业、新媒体为争取流量,无视版权保护规定。"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在致辞中说,保护报业版权需"三联三做":即抱团联合,做新产业;技术联结,做精内容;布局联保,做优生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索来军同样认为,内容产品是传统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加强保护,这需要业界的共同努力。
现代快报社总编辑赵磊在致辞时道出了传统主流媒体维权面临的困境。"优质内容的创意、生产以及分发能力是传统主流媒体最核心的资源,是传统媒体奋战在一线的记者和编辑用'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辛勤创作出来的劳动成果。"赵磊说,但是长期以来,传统主流媒体沦为被商业互联网平台恶意侵犯版权的"重灾区",造成这个现象的重要原因是,传统主流媒体面临难以逾越的"维权困境"——维权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维权赔偿偏低。
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今日头条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稿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相关合理费用1.01万元。这一案例是此次研讨会举行的背景之一。胡怀福认为,这一判决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其单篇稿件的赔偿金额创史上之最,而且从法理上驳回了今日头条认为"仅提供链接服务,已获得相关网站的授权,不存在侵权故意"的观点。
"当然,版权保护的目的不是禁止使用。"赵磊说,维权是希望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在内容生产方与使用方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对价机制,建设一个良性发展的版权市场,形成一个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新生态。
版权保护的核心是司法保护
在研讨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作了题为《中国版权司法保护与版权产业发展》的演讲。宋健首先引用了一组全国及江苏法院2015年至2017年知识产权案件的数字,用数据说明,著作权案件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占比逐年上升。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普遍侵权现象,付费许可制度未能有效建立。另外,赔偿额过低,不足以有效遏制侵权,也不足以倒逼许可谈判。宋健说,当前著作权领域面临两大矛盾冲突,一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新创作与著作权法适用之间的冲突,二是内容使用的强烈需求与缺乏版权付费使用机制之间的冲突。
宋健认为,内容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版权保护,而版权保护的核心是司法保护。她认为,赔偿额过低,不足以制止侵权,也不能促使行业达成合理许可使用。宋健说,为回应经济社会转型及内容产业发展的强烈需求,著作权法的适用应保持适度的解释空间。在严格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兼顾内容使用者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为满足海量版权内容使用的需求,应积极促进包括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内的版权付费机制发展。另外,要加大赔偿力度,对故意侵权和恶意侵权予以惩罚性赔偿。
授权前置,建立共享稿库
报业版权管理面临的难题如何突破?与会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出谋划策。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登记部主任张建东就我国DCI体系建设情况及报业媒体示范应用进行了介绍。他说,DCI体系以创新的登记模式为基本手段,以"嵌入式服务"方式,为互联网上的数字作品版权分配永久的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并颁发作品登记证书(电子版),利用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建立起可信赖、可查验的认证体系,从而实现数字版权登记、版权费结算及版权侵权监测取证等基础公共服务。
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首席顾问陈一宏分析了报业版权管理的现状、对策与未来。他给出了两个极具可操作性的建议:第一,授权前置,"所见即所用,所用即授权,授权即交易";第二,联合建立共享稿库,采用会员制方式,解决大规模分散授权与合法用权的问题。
"版权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北京青年报原社长张延平认为,解决版权问题应有顶层设计。法律方面,要让侵权者不敢侵权,至少要弥补新闻稿件各项成本的支出,加大侵权者的成本,同时还要让侵权者付出信用的代价。
区块链技术为维权减负
"在过去20年里,新闻界成立了各种各样的版权联盟来对抗互联网免费获取我们的新闻版权,为何收效甚微?"杭州日报新媒体部总经理陈欣文认为,维权成本远大于收益是主要原因。他算了一笔账,以千字左右的新闻作品为标杆,如果胜诉获赔,一般数额为2000元。而为此付出的成本如律师费、公证费、快递费、诉讼费等,则超过3000元。为此,他们将区块链技术引入版权保护,降低了维权中的确权费用。"2018年,我们打赢了中国第一起区块链证据的新闻作品侵权官司,而我们的维权成本也成功降为不到千元。"陈欣文说。
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同样通过技术手段为自身维权减负。重庆华龙网副总经理张春霞在研讨会上介绍,在维权过程中,重报集团也遇到了很多难点,包括作品确权、侵权监测、高效取证和版权维护。"通过自主研发取证技术,我们突破了这方面的瓶颈。"张春霞说,运用他们的技术,能记录新闻稿件被侵权的全过程。
此次研讨会的技术支持单位江苏信实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则着眼于防患于未然。江苏信实版权保护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教授张新鹏介绍,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在内的媒体产品版权的保护都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他说,目前不少媒体有了这方面的意识,比如在图片中加自己的水印,但这种水印是可见的、易被去除的。为此,他们运用嵌入算法,对图像、视频、音频添加暗水印。这种水印具有肉眼不可见、抗攻击、难去除、兼容好、低错误等优点。
让有价值的内容有价格
其实,很多传统主流媒体早已着手自身的版权保护。中国青年报社内容合作部主任、中青在线副总经理付豪杰介绍,中国青年报对于版权保护秉持重视、不漠视的态度,在内部明晰职务作品的归属,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监测产品;在外部通过版权的商务售卖、互转白名单、自发入驻注册媒体账号、合作定制非新闻类内容产品、与技术型和法务型监测维权机构合作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释放版权效益。
南方周末则致力于让有价值的内容有价格。南方周末常务副总经理孟登科说,南方周末的核心优势和竞争力是内容,然而南方周末长期以来也深受侵权之苦。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不署名作品来源,对原文标题内容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从中牟利……"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利益,伤害了记者的劳动和创作热情,严重影响了传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孟登科说,近年来南方周末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并坚定立场,"能打坚决不谈",至今没有一例判南方周末败诉。
对于侵权者的惩罚性赔偿,孟登科建议,这方面可以由一个公共的第三方去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报协可以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代快报胜诉背后的故事
研讨会中还专门设置了圆桌沙龙环节,来自业界、学界和司法界的代表围绕"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案例的社会意义和司法价值"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现代快报社副总编辑梁波详细介绍了现代快报历时3年向今日头条维权的曲折过程。"前前后后整整用了3年,从中可以看出我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梁波说。
澎湃新闻法务部总监李燕表示,澎湃新闻同样遭遇侵权之苦,而且维权成本高的痛点难以解决。"现代快报这个判例对今后的维权具有指引作用,以前我们只能说你们需要付钱,但付多少钱不知道,现在有了一个标杆,可以以此来进行商业谈判,这样更利于版权市场保护。"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风认为,这一案例对现代快报、传统纸媒的意义是比较大的。"知识产权案的赔偿必须在数额上体现出来"。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沈箐说,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在于作品的价值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她建议媒体应更重视举证,"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媒体版权被侵犯,应委托专门的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
建立自主平等、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版权交易市场
传媒的核心价值在于原创内容的生产力、公信力和影响力,而各类网站、客户端、自媒体等互联网平台则是促成三者升级合力的有效载体。经过一天的研讨,与会者深刻体会到,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生互动的传播环境下,融媒体趋势赋予了各方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
最终,与会各方达成共识,并发出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倡议书,为建立自主平等、共融共生、共享共赢的版权交易市场而努力。
(作者单位:现代快报社)
责编/张晓燕
案例介绍
历时三年,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案艰难胜诉
2015年6月起,现代快报先后刊发了记者采写的《叶落归根,9旬老太太恢复中国国籍》等6篇稿件,今日头条未经许可,使用现代快报的上述6篇稿件。现代快报最初通过协商解决,但今日头条置之不理。2015年9月,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将今日头条的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元及合理费用1万元。
2015年9月14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组成合议庭,今日头条提出管辖权异议。2015年11月16日,无锡市中院裁定驳回。今日头条不服裁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苏省高院于2016年5月10日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无锡市中院于2016年12月23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8日做出一审判决,今日头条侵权事实成立,4篇稿件赔偿现代快报10万元,另承担1.01万元合理费用。
今日头条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院于2018年6月12日开庭审理。庭上,今日头条表示愿意调解,但现代快报明确拒绝,表示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宣判,"希望以此判例,推动媒体知识产权保护,哪怕是前进一小步。"
江苏省高院于2018年10月8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今日头条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实际上,这并不是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的唯一一起官司。其间,今日头条以现代快报在报道中称今日头条未经许可使用稿件是小偷行为为由,在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现代快报侵犯其名誉权。现代快报以名誉权纠纷与著作权纠纷有因果关系为由,要求中止诉讼,海淀区法院批准了现代快报的申请。目前,由于著作权案已经终审判决,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又再次开庭,但尚未判决。
就是这一起侵权责任明晰的案件,前后竟历时三年,中间又加入了其他诉讼,对媒体而言,维权成本不可谓不高。所幸的是,江苏省高院的最终判决,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者做出了有力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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